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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31日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29日在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赵智慧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情况

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唐山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省检察院“五检”工作布局,落实市委“四个干”工作机制,以争创“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检察机关为目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主动服务大局成效明显。把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聚焦重大项目建设,把严打的重点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刑事犯罪,把监督的重点聚焦环保和民生领域,把教育的重点聚焦未成年人犯罪,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全力为党委政府排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市检察院荣获“振兴唐山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空前。市县两级院在检察长的直接指挥下,投入40%以上警力和大量业务骨干,查办中纪委、省纪委、最高检、省检察院交办的专案,领办案件数量、查办厅级以上贪污贿赂案件数量全省最多。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942件130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8亿元。监督工作始终走在前列。直面法律修改后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刑事上诉出庭案件激增,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扩展带来的工作压力;直面案件当事人要求检察机关监督权力、保障权利的诉求激增的挑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要业务监督质效在全省领先。司法公信建设长足进步。在全省首创司法办案“九指标”体系和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以比最高检更严的标准强化办案质量,以工匠精神打磨司法产品,对司法瑕疵严肃追责,市检察院司法瑕疵率全省最低。过硬队伍建设成绩斐然。坚持以人为本,以共同愿景引领方向,以精细管理提升素能,以团队建设激发内生动力,努力把个体砥砺为人才,把群体凝聚为团队,把团队打造成优秀,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争创”活动目标初步实现。四年来,全市检察工作考评始终位居全省先进,2015年度、2016年度,综合考评均位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名。市院获得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单位等殊荣。

一、全面履行职能,努力服务沿海强市建设

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一)着力服务“三个努力建成”。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制定出台《在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八条意见》,主动服务“协同发展”重大项目、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对总投资192.88亿元的唐曹铁路、世园会等82项大型重点项目进行立项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9万次,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决策性建议106件。积极服务结构调整。围绕调结构去产能,立案侦查利用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等职权破坏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114人。建立对唐钢、开滦等大型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在各经济开发区设立派驻检察室15个,提供便捷服务。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实施“百千万”服务工程,建立服务非公企业工作站98个,综合发挥检察职能,贴近服务、跟进保障,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

(二)着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坚持打击犯罪不动摇。审查逮捕11730件15677人、起诉18934件26922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安全犯罪,批捕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3019人、起诉3949人,严厉打击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犯罪,批捕集资诈骗13人、起诉31人。坚持化解矛盾不动摇。在全省首家实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四级联通,推行检察长、业务专家、金牌检察官接访约访制度,接待来访43000余人次,受理案件线索408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26件,公开审查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曹妃甸区检察院优先办理群众来信的申诉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坚持促进和谐不动摇。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修复社会关系,不批捕2180人、不起诉1308人,不起诉案件公开办理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不批捕96人、不起诉62人、附条件不起诉73人、提供法律援助347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年度报告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依法赔偿当事人19人75.48万元,救助92人84.41万元。

(三)着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注重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市院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批捕167人、起诉374人,查办职务犯罪30人,挽回经济损失4745万元。我市涉生态环保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做法在全省推广。注重脱贫攻坚司法保护。开展查办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240人。严肃查办骗取国家退税款职务犯罪,立案14人,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注重群众生命健康司法保护。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立案监督专项活动,批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产品犯罪124人、起诉320人,查办审批、检疫部门渎职犯罪60人。

二、全力查办案件,努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守土有责,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立查大案719件,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284人,立查县处级以上要案94人。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查511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218人,查办了曹妃甸工业区原副主任王永山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渎职背后贪贿案件,立查108人,查办了迁安市政府原副市长黄玉东滥用职权、受贿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勇挑重担,办好各级专案。市县两级院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先后办理各级专案32件,立查82人,其中厅级16人。查办了承德市委原书记郑雪碧、河北省环保厅原副厅长李葆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特大案件,得到了中纪委、最高检、省纪委和省检察院的肯定。

(三)惩防一体,抓好源头治理。构建社会化预防工作体系,开展法制教育750场次,受教育人数10万余人,总建筑面积8150平方米的运河警示教育基地投入使用,共接待党员干部1100余人次。开展预防调查142件、专项同步预防420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73件,督促、帮助发案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三、全面强化监督,努力推进法治唐山建设

忠实践行宪法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保障并重。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等专项活动,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错误立案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08件、撤案406件,追捕476人、追诉134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505件次。联合39家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强化对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定罪量刑审查,依法提出量刑建议,提出抗诉348件,法院已采纳抗诉意见181件。

(二)坚持刑事执行监督与刑事诉讼监督并重。全面履行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等监督职责,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呈报不当1036件,清理纠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103人,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266人。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被采纳431件,受到最高检表彰。查办了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孙海等13人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系列案件,最高检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三)坚持维护司法权威与维护司法公正并重。提请民事行政抗诉316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00件,对4782件民事行政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开展对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806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125件。依法抗诉的某女婴接种疫苗致残案,受害人最终获赔48万元。在保险理赔领域深入开展“净化诉讼环境,规范出证行为”专项活动,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四、全面规范办案,努力创新司法公信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规范司法行为要求,创新机制和路径,切实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以科学的司法理念引领司法方向。市院将“争创”目标分解为“案件精品率、监督影响力、执法规范度、人均工作量、拔尖人才率、管理科学化、科技应用率、品牌引领度、群众满意度”等九个基础指标,纳入对基层院的考核,促进司法办案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转变,引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结构、质量不断优化,诉讼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做法被最高检肯定。

(二)以严密的监管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市院各业务部门制作了办案流程模板、标准化卷宗模板、法律监督表单模板,构建了办案质量标准体系;市院出台规范司法办案若干意见,明确了办案质量的主体、管理和监督责任,构建了办案质量责任体系;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司法办案的必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构建了办案质量评查体系;出台司法瑕疵责任追究办法,有瑕疵必追究,构建了办案质量问责体系。实行涉案财物处置和管理相分离,实施网上监督。案件质量监管机制建设得到最高检肯定。

(三)以全面的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检察。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监督个案67件。广泛沟通新闻媒体,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公开程序性信息18802条、法律文书7245件,重要案件信息263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宣传检察工作,新闻“头条号”影响力始终位居全国检察系统前列,获全国检察新媒体2016年度贡献奖。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推行律师远程阅卷,被最高检推广。

(四)以深度的司法改革落实办案责任。以能够独立承办案件为核心标准,将503名干警确定为员额检察官,并全部配备在办案岗位;以检察职能为主要划分原则,将两级院内设机构精简三分之一,突出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制定司法办案权力清单,推动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五、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坚持政治建检,强化“四个意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巡查、督查、督办”三位一体的检风检纪日常监督机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二)坚持目标导向,抓好班子建设。两级院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争创“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检察机关目标,一张蓝图绘到底。组织开展“创建优秀领导班子和优秀工作团队”活动,以明确的目标任务、具体的工作举措,发挥“一把手”的关键作用,促进两级院科学抓班子、精细带队伍、激情干事业。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细管理队伍。针对中层干部工作中抓而不实、抓而不久的问题,实行“五个一”工作法,强化管理,推动工作落实。针对过去粗放考核的弊端,研发了干警工作行为管理信息化系统,以面部识别考勤、填写工作日志、评选优秀日志为抓手,记录评价干警日常工作情况,实现了业绩晾晒、动态评价、科学考核。市院总结推行的“4591”精细化管理机制,在《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

(四)坚持科技强检,筑牢基层基础。注重以科技应用提升队伍素能和保障力度。建成案件突破、规范司法行为、诉讼监督、机关运转、队伍建设、基础应用等六大保障系统,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四年来,涌现出了以“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41个集体、79名个人受到了省级以上表彰,5人获得全国检察业务能手。

各位代表,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侦查监督等工作,根据审议意见强化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专项视察等途径广泛听取代表委员、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工作与全市大局融合还不够密切,法律监督质效尚需提升,队伍职业素养与司法责任制要求还有差距,司法不规范、作风不过硬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安排

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深化“五检”总体工作布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证,不断创新理念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提升工作品质,力争全省第一、全国一流,为全市实现“三个努力建成”、落实“三个走在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精准服务,保障唐山加速转型、跨越提升。围绕唐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肃查办破坏投资发展环境、影响园区项目建设的职务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实体经济市场准入、要素配置等环节贿赂犯罪。依法打击扰乱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严格区分正常经营活动与刑事犯罪界限,坚决防止把一般违法违纪、经济纠纷以及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等视为犯罪,做到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组织开展“一院一品护发展”专项活动,每个基层院都要推出一至两项精准服务大局的特色品牌工作,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强化担当,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聚焦电信诈骗、拐卖妇女儿童、非法集资、食品药品安全、农村黑恶势力、生态环保、医患纠纷、校园安全等群众关切,切实发挥监督职能,维护群众身边的公正。坚守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职能,坚持工作不松、力度不减,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聚焦监督主业,开展“细化监督创品牌”活动,做强、做实、做细监督工作,加强对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刑讯逼供、枉法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强化行政检察监督。

三是全面深化,确保司法改革各项任务落地生根。遵循司法规律,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将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提升司法效能和办案质效。勇于创新,探索改革中的唐山模式,努力争当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排头兵。

四是公信树检,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深化司法公信建设,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和公开公正规范理念,健全质量监管、考评考核、监督制约、检务公开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打造“智慧检察”,全面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五是全面从严,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坚决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的准则条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把严的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培养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时刻牢记肩负的责任,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不辱使命,为奋力争取“三个走在前列”,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附件1相关用语解释

服务民营企业“百千万”工程——即在全市100家以上超大型民营企业设立检察工作站,在全市1000家以上大中型民营企业设立检察服务室,在全市10000家以上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设立检察联系卡。

“4591”精细化管理机制——市检察院根据业务、队伍和日常管理等不同需要,探索了一套特色做法,主要是“四体系”“五会议”“九指标”“一平台”,简称为“4591”。

四体系——即案件质量标准体系、案件质量责任体系、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案件质量问责体系。

五会议——即“五个一”工作法,各部门以每周一次的处务会抓日常工作,以党小组会提升干警政治素养,以业务学习会锤炼干警素能,以案件评查会发现解决司法瑕疵,以上下沟通会掌握工作短板和争先形势。

九指标——即九项基础指标,内容包括人均工作量、案件精品率、监督影响力、司法规范度、拔尖人才率、管理科学化、科技应用率、品牌引领度、群众满意度等。人均工作量反映办案和日常工作的数量和规模,人均工作量=(办案数×60%+信息调研宣传数×40%)÷本院在编人员数;案件精品率反映办案质量和效率,精品案件由市院有关业务部门评选产生,每条业务线评选不超过案件总数的5%,案件精品率=精品案件数÷本院办案数×100%;监督影响力反映办案效果,有影响力的监督案件由市院有关业务部门评选产生,不超过本条业务线案件总数的5%,监督影响力=有监督影响力的案件数÷本院办案数×100%;执法规范度反映程序正义理念,反映司法文明程度,考核路径为案件质量评查、抽样评估和网上巡查,主要考核指标为案件质量评查年度平均分;拔尖人才率,体现队伍建设的总体成效,考核指标为各院入选高检院、省院和市院各级专业人才库的人数所占比率。管理科学化,体现现代管理理念,主要考核指标是自主研发的干警工作行为管理系统应用得分;科技应用率,反映科技强检的应用和成效,主要指标为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进度;品牌引领度,考核路径是最高检、省委、省院等上级机关宣传推广的工作机制、品牌、先进典型人物情况;群众满意度,彰显司法为民理念,是衡量司法公信力的标尺,考核路径有个案回访、问卷调查、网络投票等方式,并逐步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价。

一平台——即“唐山检察云平台”,是专为干警工作行为管理研发的信息化系统,有三大功能:面部识别考勤、填写工作日志、评选优秀日志。附件2相关数据分析1、2013-2016年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7人、起诉374人,查办相关职务犯罪30人,与2009-2012年相比,分别上升135.2%、135.2%和275%。

 2、2013-2016年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20人,查办相关职务犯罪60人,与2009-2012年相比,分别上升77.8%和500%。

 3、2013-2016年追诉134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505件次,与2009-2012年相比,分别上升77.4%和250%。

 4、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情况:2013年-2016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42件1304人,与2009-2012年相比,分别上升70.9%和38.4%。

 5、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结构情况:2013年-2016年立查大案719件,要案94人,与2009-2012年相比,同比分别上升250%、940%。

 2013年-2016年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11人,渎职背后贪贿108人,与2009-2012相比,分别上升75.6%和217.6%。

 6、2013年-2016年立查刑事执行职务犯罪63人,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当1036件,与2009-2012相比,上升600%和81.4%。

 7、息诉罢访情况: 2013年-2016年息诉罢访民行案件4782件,与2009-2012年相比上升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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